释义 |
2019年领取未用完的定额发票在2021年依然可以使用。定额手撕发票没有具体的有效期,一般是根据财税政策宣告票面变化或失效(即便宣告失效一般也存在过渡期),而且定额发票有很强的地域性,各省市对其政策不同,只要是当地税局未发布相关公告,依然可以继续使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