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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拖欠薪资劳动仲裁补偿薪资的几倍
释义
    25%1.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如何赔偿金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赔偿如下:
    2.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
    2.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仲裁庭和仲裁员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即依照“一案一庭”的原则组成仲裁庭,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庭的组织形式可分为独任制和合议制两种。独任制,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1名仲裁员独任审理仲裁,适用于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劳动争议案件。合议制,是由仲裁委员会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仲裁员共同审理。《组织规则》规定,10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有重大影响的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3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案件,应当实行合议制。
    2、仲裁员,是指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聘任的,可以成为仲裁庭组成人员而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职员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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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8:2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