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哪种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
释义 | 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的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利用目的和方法;地役权期限;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什么订立居住权合同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以下方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依照合同约定设立居住权、依照法律规定设立居住权、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设立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设立居住权。 订立合同应当采用哪种形式 订立合同可采用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最好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因为书面形式的合同有据可寻。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合同。 民法典规定地役权何时设立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什么形式 法律咨询解答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采用哪些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张心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