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是否起诉将记录在案底中? |
释义 |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不会有案底,只有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有罪后才会产生案底。检察院有权根据法定情形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如犯罪事实不成立、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等。此外,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刑事诉讼法》,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解除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并移交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等事项。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不起诉的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是犯罪记录,如果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是不会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是由于法定的情形,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检察院不起诉可以开无罪证明吗? 检察院不起诉可以开无罪证明。无犯罪证明指的是由居民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的,证明该居民在该辖区范围内,在一定的时间内查阅不到违法犯罪记录的一种证明文件。检察院做不起诉的决定,就意味着自己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证明尚未构成犯罪的事实,就没有犯罪记录一说。因此是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关于检察院不予起诉会有案底吗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 结语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犯罪记录,只有在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判处有罪的情况下才会形成案底。如果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符合法定情形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可以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并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三条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一条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修正):第六章 质疑与投诉 第五十一条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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