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转按揭贷款手续的办理流程具体如下: 1、交易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提交申请。由卖方向原贷款行提交转按揭业务的书面申请; 3、取得卖方原贷款行的书面同意办理转按揭的意见书; 4、对交易房产进行评估,银行根据评估价、原买入价、现卖出价中的低者发放贷款,如买方的贷款额度不变或属法院等机构判决生效的情形,不用进行评估操作; 5、买方支付首付款。首付款的支付金额为:现卖价-贷款额; 6、见律师,审查贷款人资格,收讫贷款人的各项证件资料,律师将意见书及贷款人的证件资料提交现贷款银行; 7、现贷款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给原贷款银行,解除卖方的房产抵押,并由经纪公司为现贷款银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8、卖方与原贷款行办理房产解除抵押手续,取回房产证件; 9、买卖双方到房产所在区房地局进行产权交易过户,买方取得新房产证; 10、为买方办理新产权证的抵押手续,完成转按揭的操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