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无效合同应怎么处理 |
释义 | 一、对无效合同应怎么处理 对无效合同的处理如下: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行为人因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4.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无效合同成立要件 1.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因此无效的合同; 3.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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