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法律依据:《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申请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中国专利局寄交或面交下列文件: (一)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申请表; (二)主合同和专利权质押合同; (三)出质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四)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利权的有效证明; (六)专利权出质前的实施及许可情况; (七)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