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购买所需条件 |
释义 |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七项条件,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通过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以及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法律分析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拓展延伸 商品房现售条件 商品房现售条件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商品房出卖给买受人时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且已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商品房现售许可的审批; 2.商品房现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规范和设计规范,并具有相应的房屋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商品房现售的商品房应当具有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 4.商品房现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商品房预售许可或者商品房现售许可的审批条件; 5.商品房现售的商品房应当符合买受人的需求。 如果商品房现售不符合上述条件,买受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遵守上述条件,买受人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并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结语 商品房现售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以及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商品房现售才能进行。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13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以申报的房地产成交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以评估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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