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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释义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设立条件包括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和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需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合伙企业终止营业时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分析
    一、普通合伙企业什么意思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三、合伙企业的注销条件是什么
    合伙企业因各种原因终止营业的,应依法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结语
    普通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设立条件包括:二个以上合伙人,并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需认缴或实际缴付出资。合伙企业终止营业需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
    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合伙。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继续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合伙期限为不定期。
    合伙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合伙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章 合伙合同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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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