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可以拒绝吗 |
释义 | 租房期间房东卖房带人看房,承租人的拒绝权问题:在该问题上合同约定优先,无约定从法律,关于该问题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则以交易习惯来判断。同时,民法典合同编中也规定了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一方面,在房屋出租后,租户即已获得房屋的使用权,房东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更不能带他人进入。另一方面,房东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有权转让房屋。买房前需要看房,是一种周知的交易习惯(尽管不是租赁双方的,但租赁双方都知道)。同时,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一概不允许其他潜在购房人看房,租户的优先权将进一步得到不合理的放大,实际排除或限制了其他购房人的竞争。所以,租户应当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予以一定配合。具体需根据情况而定。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拒绝,但应当在合适的情况下同意看房的请求。 一、房东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二、怎样防止到期不退租房押金 防止到期不退租房押金的方法如下: (一)在与房东或中介签订租赁合同时,必须明确写明房屋的设备和情况。如果损坏的设备本身必须在合同中注明,这些设备是自然消耗的,如果损坏不在押金扣除范围内; (二)必须出具支付租金的收据。最好有盖章或指纹。如果通过中介公司租房,必须加盖公司公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没有证据支持收据。另外,付款方式最好是汇款,所以有交易记录,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 (三)是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因为合同,收据都是纸质文件,建议大家签字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租赁合同明确规定押金退还时间,无特殊情况必须退还押金;明确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以及违约时双方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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