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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经济补偿的申请方式
释义
    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偿。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需要满足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补偿请求权应在离婚时行使,可以放弃。
    法律分析
    一、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形式条件
    补偿请求权的产生应当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是补偿请求权的适用范围,即只适用于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
    (2)夫妻必有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这是启动离婚经济补偿的原因条件。倘若一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更多的义务,尽管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也不能由一方给予对方物质补偿。
    补偿请求权是离婚时由多付出义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请求,其性质属于债权性的民事权利。请求权人在行使该项权利时,须注意以下问题:
    (1)该请求权的行使时间限于离婚之时。夫妻双方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使一方对家庭付出了较多义务的,在离婚之前或者离婚之后,均不能向对方提出补偿。
    多付出义务的一方行使补偿请求权,应在离婚诉讼中向对方一并提出。如果在离婚时不请求对方补偿的,对方可以不予补偿。离婚后,该请求权随即消灭。
    (2)补偿请求权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
    结语
    经济补偿金是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应按照一定标准支付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离婚经济补偿请求权的产生需要满足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一方在共同生活中承担更多义务的条件。补偿请求权应在离婚时提出,并可选择行使或放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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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4: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