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于合同成立后在合同未履行以前,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 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