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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答复商标异议需要提供的材料
释义
    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可从网上下载);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一、商标异议答辩多久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二、商标异议流程是怎么样的?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
    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5、送达裁定书:商标局在作出异议裁定后要将异议裁定书寄给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异议裁定有两种结果:(1)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2)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原初步审定的商标不予注册。
    6、复审:异议当事人中任何一方对异议裁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异议裁通知书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书件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人的身份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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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6: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