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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
释义
    同居关系能成立共同共有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所以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房屋,可以成立共同共有的。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民法典规定同居关系能否成立共同共有
    能。同居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所以同居关系期间取得的房屋,可以成立共同共有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民法典解除同居关系能否公证
    解除同居关系不能办理公证。因为同居关系本身是一种事实状态,不是婚姻关系,法律不予调整,公证处也不对非法关系予以证明。《公证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民法典同居关系男女能否相互继承
    同居关系男女中,一方能否继承另外一方遗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同居关系男女一方指定对方为继承人,才能有继承权。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同居关系的男女没办理登记结婚的,不属于夫妻关系,没有继承权。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同居能否形成继子女关系
    不能。继子女关系必须是基于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的,同居不具备婚姻效力,所以是不能成立继子女关系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能否分割共有财产
    同居期间参与共同劳动可以分割共有财产。分割时应当按照约定分割,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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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12: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