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厂管道和设备色标(CJ/T 158-2002)》在国内首次制定。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工艺管道和设备的涂色及安全色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城市污水泵站,其他各类污水处理厂(站)可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