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3、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4、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5、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6、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7、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8、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9、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法律依据:《民事书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