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享有终生居住权可以出租房屋吗? |
释义 | 不可以的,虽然可以终生居住,但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只能居住不能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一、居住权能不能转让或者继承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编创设了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 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不可以进行转让或继承的。 二、居住权一定是事实婚姻吗 事实婚姻不一定享有居住权。根据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三、居住权取消了吗 居住权可以取消,但需要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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