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可以自行无偿转让吗? |
释义 | 股权可以无偿转让,但无偿转让的股权必须是转让人有权处分的股份,并且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是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获得半数的同意。 一、股权转让给子女算赠与吗? 股权转让给子女的不一定算赠与,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无偿转让其股权的,只需子女表示接受的,则算赠与;对于子女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的,则不算赠与。子女如果不是公司的股东的,转让人转让股权需获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二、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及所需材料是什么 如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流程如下:1、转让给其它股东,协商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转让给其它股东以外的人,征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3、修改公司章程、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变更登记的材料包括公司章程、股权转让协议等。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公司变更股权流程有哪些 公司股权变更的流程有: 1、向公司的其他股东转让的,协商一致即可;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需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过半数股东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4、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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