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怎么填? |
释义 | 法律分析: 首先当事人需要到自己的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真名,而且居委会相关负责人是需要知道填写内容的,填写之后需要盖章和签字,接着当事人可以通过报片民警,然后签字盖章,然后当事人要到.到派出所进行最后的签字、盖章,或者当事人也可以自己直接带着身份证以及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无刑事处罚证明到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即可,由户籍民警负责开具,加盖派出所章。 法律依据: 《公安派出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范》第二条 无犯罪记录证明应坚持依法申请、按规办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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