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交了入户申请可以撤回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已报交材料但未审批的户口迁移若想撤回,是需要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等有效资料直接到户籍部门进行提出取消户口迁移的,若不提出那么户籍部门还是会按照流程办理迁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