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东莞产假有多少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国家劳动法及东莞市产假相关规定,东莞市女职工产假一般为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且产假期间依然享有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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