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和续租合同 |
释义 | 1、租房合同续房合同办理流程如下:租房合同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续房合同应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支付方式与续租支付周期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一、租赁双方需提供的证件有哪些 1、出租人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杜员房屋使用证; (2)个人居民身份证或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3)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可由代管人申请,代管人除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证明。 (4)共有房屋出租的、除提交 (1)、 (2)款规定的证件外,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2、承租人 (1)承租人为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 (2)承租人为境外人员的,提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 (3)承租人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提交有关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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