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车贷一般需要五份合同,即购车人、经销商或者供车方、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证处各执一份。车贷合同一般需要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