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出离婚,男方表示同意,但一直没有时间办理离婚手续 |
释义 | 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一般情况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最快,流程如下:1、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2、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材料审核通过后,准予离婚。但是,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超过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期限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男方同意提出离婚,但没有时间办理离婚手续 以协议离婚为例,办离婚需要的手续如下: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双方携带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最后,在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怎么处理 一、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1、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如何处理 一、想要离婚对方不同意时该怎么办1、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办理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男方同意离婚但一直不出现怎么办? 离婚男方一直不出现的,一方可以通过提起离婚诉讼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告知被告应诉以及举证的权利和义务等,如人民法院认为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20万元同意离婚 提出离婚的方式主要为:1、双方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且表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应当共同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视为提出离婚;2、一方到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在起诉状中载明诉讼离婚的相关主张,即视为提出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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