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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补领后原来的还能用吗
释义
    一、补办身份证之后以前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1、补办身份证之后,以前的身份证可以使用,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仅限本人使用,而且不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2、相关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具体以回执单为准。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4.按期换证每证20元,过期补证每证40元。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二、户口冻结的身份证还能用吗
    不能使用,通过机读项目时会提示身份信息受限制。需要向公安机关申请解除限制。被冻结的户口,影响办身份证和其它要用到身份证的业务。户口被冻结,也就无法办理业务,包括办理身份证。户口冻结的意思是某个辖区内的户口因某种原因从某年某月某日起不能动。意思就是既不能迁入,也不能迁出。不过,户口冻结一般只冻结迁入,很少有冻结迁出的。
    1、户口冻结可以补身份证吗不能。申请解除限制后,经公安机关同意批准可办理。
    2、身份证丢了怎么处理身份证丢失后应该第一时间进行报案,必要时应保留电话录音,以证明身份证已经丢失。一旦你的身份证落到某些不法分子手中利用,这个报警电话将为你不在犯罪现场、不具备犯罪条件提供强有力的证明。目前公安机关没有要求专门办理身份证挂失,但有可查的报案记录将为你解决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3、补办身份证可以用以前的照片吗
    办理身份证,需要的是近三个内的照片,如果是很久以前的照片,就不太适合用于办理身份证了,避免与本人的样貌相距太大。办理身份证,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和旧居民身份证。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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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21: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