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办公证的,一般无需特殊手续办房屋继承。因为继承房产自继承开始后,即可自动取得无权,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但需二次转让房产的,继承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有遗嘱的出示遗嘱,法定继承的,出具户口本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核准过户后,才能进行房产交易。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