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户口申请公租房流程 |
释义 | 农村户口申请公租房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以下条件的人不能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且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未在本地居住或是在本地没有稳定的工作,不具备支付租金的能力; 3、在本地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高于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已享受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或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两年有房屋出售记录。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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