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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承包经营与承租经营的区别在于对象不同,承包经营以经营成果为对象,而承租经营以资产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为对象。此外,两者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上也存在差异,承包经营的自主权受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控制,而承租经营中两权分离更彻底。承包经营权的特征包括主体为公民和集体、客体为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取得依承包合同、内容为对承包客体的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可以再承租给他人,承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
    一、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承包经营是以一定的生产经营任务为标的,对象是经营成果;租赁经营则是以资产使用权的转移及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标的,对象是资产。
    2、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程度不同。
    承包的经营者具有生产经营、人事劳动管理、职工奖惩等权利,但这些权利是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定控制下行使的,其自主权是不完全的;租赁经营中两权分离的程度更彻底,企业不再是行政主管部门的附属物,经营者不仅具有企业机构的设置权、收益分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对职工的录用和解聘权等,而且还可以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企业的经营方向,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承包经营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和集体。
    在承包经营权关系中作为发包人的是集体组织,而承包人是集体组织成员。
    2、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或是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土地等资源。
    这些客体除了土地外还包括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
    3、承包经营权的取得须依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经营人就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财产协商一致,明确其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承包经营权的范围、内容等都是由承包合同确定的。承包合同成立以后,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合同规定的具体权利,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4、承包经营权的内容是对承包客体的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
    承包经营权由于是一种在他人所有物上建立起来的一种权利,因而其权能就不完整,而属于一种限制物权,只具有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承包人不享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
    承包经营是由承包人直接和村委会签合同的,承包人和村委会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以后,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把个人承包的土地再承租给他人。承包人和承租人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经营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结语
    承包经营和承租经营的区别在于对象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程度。承包经营以经营成果为对象,自主权受上级控制;承租经营以资产使用权和经营管理权为对象,自主权更彻底。承包经营权的特征是主体为公民和集体,客体为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源,取得需依承包合同,内容涉及生产经营和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是限制物权,不具有处分经营财产的权利。承包人可将个人承包的土地承租给他人,承租合同符合法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四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互换、转让 第二十八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土地经营权人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五十二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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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3: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