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食品经营许需要的材料如下: 1、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法律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的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