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增值税发票过期后,不能作为凭证进行报销,但并不代表着发票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增值税发票的有效期为一年。如果发票过期后,需要进行相关的操作,需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格式、内容、使用和管理,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纳税人采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开具办法开具的发票,对购买者具有完全的凭证效力。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开具办法应当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发票的有效期限为开具日起一年。发票过期不得再作为凭证,但未报销部分可作为未冲销凭证。 因此,如果增值税发票已过期,可以尝试向开票单位申请补开新的发票,并注明原发票已过期。如果无法获得新的发票,也可以将原发票作为未冲销凭证进行相关报销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