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 |
释义 | 离婚后,夫妻再婚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的情况有两种。第一种情况是,再婚夫妻中的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而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在家庭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第二种情况是,再婚夫妻在再婚前各自生育了一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由对方抚养,现在家庭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以下两种情况是可以办独生子女证的。 1.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2.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独生子女证的问题? 离婚后,对于独生子女证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一般来说,离婚后,如果孩子归属于一方抚养,那么该方可以继续持有独生子女证。如果孩子归属于双方共同抚养,那么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保留独生子女证,或者由一方持有。如果离婚后再次结婚,新配偶也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以了解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处理独生子女证问题时,要尊重孩子的权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离婚后的独生子女证处理需因情况而异。若孩子归属一方抚养,可继续持有证件;如双方共同抚养,可协商保留或由一方持有。再婚后,新配偶也可申请证件。需注意,各地规定或有差异,请咨询当地公安局或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处理证件问题时,应尊重孩子的权益。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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