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购用于投分送可以抵扣进项税。 外购的货物用于投资赠与的,可以视同销售,也就是涉及到了购销双方之间的金钱流动,可以被视为“一般经营性收入”,进而抵扣进项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情形具体如下: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企业购进农产品,按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3、纳税人从境外购进的不动产、无形资产或服务,由税务机关或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企业购进的无形资产、不动产、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个人消费或者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5、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纳税人购进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所述,外购用于投分送的行为是可以视同销售,因此,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