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保修期已过,出现质量问题该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业主可自行维修。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若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负责修复,若拒绝或拖延修复,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和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法律分析 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只能业主自行维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拓展延伸 如何维权:房屋保修期已过,如何应对出现的质量问题? 当房屋保修期已过,但出现质量问题时,您仍然有维权的途径。首先,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照片、视频、维修记录等,以证明问题的存在。然后,通过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或房屋建造者发送正式的投诉信,详细描述问题并要求解决方案。如果他们未能回应或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法律途径。此外,您还可以联系相关监管机构或消费者保护组织,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指导。维权可能需要时间和耐心,但坚持下去,您有可能获得合理的解决方案,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对于房屋过了保修期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应予支持。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如出卖人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买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果您遇到此类问题,请及时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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