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如何考物业管理 |
释义 |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物业管理师担任,物业管理项目管理中的关键性文件,必须由物业管理师签字后实施。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企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主要负责人;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物业管理师》考前培训: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从事物业管理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其中从事物业管理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三、培训内容: 1.共四门课程:《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及《物业经营管理》。 2.考前串讲为赠送项目,与培训分开进行,串讲将于考试前一个月内由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四、培训时间与培训地点:授课:共计8个全天;串讲:2天;合计:10天。 五、培训费用: 1.培训费:800元/科;四科全报特惠价:2700元;三人以上团体报名再享受9.5折优惠。 2.教材费:160元/套(五本),考试复习资料:110元/套(四本) 3.考试费:360元/4科 六、报名办法: 各单位确定参加人数后,请直接来我校报名。2011年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时间:2011.9.17—2011.9.18 1、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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