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居四年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分居必须连续满两年,且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分居需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不能简单理解为分开居住。若符合条件,可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分居满两年,以起诉离婚。 法律分析 一、分居四年了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1、女方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是因为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满两年的,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是连续的分居,那即使分居了四年也不能明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不能累计)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感情破裂且分居满四年的情况下,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然而,若分居不是连续的,则无法明确证明感情破裂。另外,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包括感情不和、连续分居满两年,并且夫妻之间不履行性生活义务。以上为您提供的法律意见,仅供参考。如需详细咨询,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