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保险公司拒赔“搭桥”,如何证明我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一种商业机构,主要目的是为客户提供风险保障,并在发生风险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可能会出现拒赔等情况,导致客户权益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客户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七十五条:保险人收到保险金请求后,应当及时处理。保险人不予承保、不予赔付或者未及时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向请求人说明理由,并应当告知请求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2.《保险法》第六十九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履行各自的义务。保险人迟延履行保险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3.《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就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毁损、丧失等事项承担赔偿责任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自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如果客户被保险公司拒赔,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并在申诉中详细说明拒赔的理由和证据。如果保险公司仍然拒绝承认赔偿责任,客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时,客户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综上所述,如果客户在获得保险赔偿时遭遇保险公司的拒赔,可以通过申诉和法律途径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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