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在工地干活受伤我有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没有责任。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被工友误伤的,是属于工伤的情形,工伤赔偿责任一般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承担,误伤者一般是不承担责任的。 一、工作中受伤未定工伤劳动者仍可获民事赔偿吗 可以。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赔偿,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在职业伤害事故中,属于工伤的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没有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什么是工伤第三方责任 首先要明确工伤以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概念和范围。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职业伤害,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引发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据此,因第三人造成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通过不同的法律途径获得双重的救济。 三、工地摔断胳膊赔偿多少钱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的,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劳务关系,就是动者与雇佣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的是雇佣关系的合同等,雇工在从事雇佣劳动中受伤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办理。2.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或者属于实际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在从事单位工作、准备工作、收尾工作等过程中受伤的,属于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要先作工伤认定、偿劳动能力鉴定,这二个鉴定作完后,才能依据相关规定计算出赔金额。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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