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否有效? |
释义 | 夫妻离婚时,约定由一方承担债务有效,但只对当事人有效,不对第三人生效。夫妻共同签名或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离婚时,双方约定债务由一方承担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约定效力只发生在当事人之间,并不会对第三人发生效力。如果是夫妻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判断? 在判断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约定的法律效力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要确定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是否违反了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其次,要考察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合法,双方是否有自愿意思表示,并且是否在公正的情况下签署。此外,还需考虑协议内容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对一方造成明显不公平的经济压力。最后,要查看当地法院对类似约定的判例和司法解释,以了解法院对此类约定的态度和处理方式。综上所述,判断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约定的法律效力需要综合考虑法律规定、签订过程、公平性以及司法解释等多个因素。 结语 离婚时,夫妻双方约定的债务承担是有效的,但仅对当事人之间产生效力,不涉及第三方。夫妻共同签名、事后追认的共同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个人名义承担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承担。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相关。判断离婚协议中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需考虑法律规定、签订过程、公平性及司法解释等多个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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