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为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需提供行政行为证据和规范性文件。若被告未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将视为无证据,但第三人提供证据除外。 法律分析 行政机关属于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拓展延伸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方,承担着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以支持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包括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依据、事实基础和合理性,以及证明其依法履行了相关程序和程序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注意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循证据收集、保存和呈现的相关规定。同时,行政机关还需注意证据的适用性和说服力,确保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其主张的合理性。行政机关在举证过程中,应当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审理工作,并遵守法庭的指导和要求。总之,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对于保障公正审判和维护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对于保障公正审判和维护法律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被告方,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行政机关还需注意保护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遵循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应积极配合法庭的调查、审理工作,并遵守法庭的指导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正审判的实现,维护法律权益的正当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