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目前,全市已经形成了“五纵(下海路、潭西路、徐辛路、平日路、平营路)五横(北平路、潍胶路、新沂胶路、横一路、胶王路)一环(新外环)”的交通大框架,与纵横交错的农村公路互为补充,四通八达,大大提高了我市公路交通系统承载能力,有力地改善了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条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