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对三角债务怎样处理 |
释义 | 三角债务法院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明确债权债务主体; 2、查看债权债务证据; 3、审查债权债务合法性; 4、裁决代为偿还债务。 合法的三角债务,只要三方当事人都无异议,法院可以在下判决的时候裁决代为偿还债务,由其中的一方来承担债务。 一、在民法典中担保人如何撤销担保合同? 1.偿还债务。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债务人或保证人还清所有债务,就可以实现债权债务的消灭,担保在偿还清所有债务的同事自然消除。2.和债权人协商一致。民法最根本的原则之一就是:意识自治。只要当事人愿意放弃自己的权利,也就是债权人同意担保人退出,不让他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自然就可以免除担保义务,不用再承担保证责任。上述两种方式都是退出担保条款的有效方式。 二、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应当怎样追讨欠款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欠款: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三、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该怎么处理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应当中止诉讼,等待其他适格的被告表明是否参诉。债务人死亡债务应当由以下人员偿还,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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