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人应该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的了解和监督,选择正规机构和合适产品进行投资,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证券虚假信息或者利用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因不正当竞争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所导致的合同无效,受害人可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费用,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 虚构虚假事实声称自己或者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具有某种质量、数量、规格、用途、效果、产地或者其他性能的,构成虚假宣传,受害人可以请求修正、恢复声誉和赔偿损失。 投资者应该谨慎选择基金,了解基金公司和经理的运作方式、基金近期业绩情况、业务规模、基金的投资策略等信息,以确保合理有效的投资,并及时发现和防范基金诈骗和非法集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