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的认定 违反法律的合同无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合同。法谚云“照顾公众乃是最高之法律”,就是说,国家或者公共利益有需要的话,个人权利必须退让。而违反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无效乃各国合同法的通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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