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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释义
    一、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条件
    想知道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有哪些规定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可以再通过私下商量来解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方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以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得以履行。但是,向法院申请执行后,原生效法律文书所对应的债权仍是由当事人(即申请人)所有,当事人仍可以依法处分该债权,当然也仍可以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自行与债务人(即被执行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的,可以由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或撤回执行申请。如果以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和解协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履行完毕的,可由债权人向负责执行的法院出具相关证明,说明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毕的情况,之后即可由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后请求中止执行或者撤回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第四百六十七条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第四百六十八条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申请执行期间因达成执行中的和解协议而中断,其期间自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计算。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第二,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您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您的身份证明;
    4、如果您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第三,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具备的条件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执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否则,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适用特殊期限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期限申请执行,如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为一年。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文书生效后,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已经在义务履行期内履行了相应义务,则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结,就不存在申请执行一说。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可执行的事项,也就是说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如果该生效法律文书只是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则其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也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否则将无法进入执行程序。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案件也需要符合管辖的相关规定,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般情况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综上,如果满足前文所述的条件,申请执行人就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了。
    三、破产债权人条件
    破产债权人具备的条件如下:
    1、在破产宣告前享有债权;
    2、必须享有财产请求权,即必须享有金钱债权或可以金钱估算的债权;
    3、享有对可以强制执行财产的请求权。《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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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7: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