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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定责地点
释义
    法律分析:2009年以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倡导和支持下,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当年12家保险公司,在天、沙、新、水四区建立了4个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后来发展成7个。然而近年来乌鲁木齐机动车保有量迅猛增长,截至2015年10月底,首府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80万辆。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势必造成交通事故处理、保险理赔业务量的增大,7个机动车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已无法满足市民需求,不少市民都遇到了办理理赔跑远路、去了排长队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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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4: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