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凭录音可以打赢官司吗 |
释义 | 只有录音证据是否能打赢官司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以及此录音证据在整个案件中所起作用来决定。 录音证据即视听资料的证明力较小,因为很难确定其是否存在真实上的瑕疵,如包括录音是否伪造、录音中对话人的身份、录音是否完整、是否经过技术处理等。所以最好能结合其他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录音作为视听资料的一种,属于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但是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拆迁官司能打赢吗 拆迁官司能打赢。关键是要能够收集到足够有力的证据,如当地政府下达的拆迁补偿标准文件。而且必须是近年的,这样才有说服力,这种官司一般都需要聘请律师,拆迁方有这几个违法点是比较容易判断的: 1、征收开始阶段没有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没有发布征收公告; 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过低,或者沿用多年前的标准进行补偿; 3、评估环节的评估机构没有让拆迁户自由协商选择,评估人员没有现场进行勘察测量; 4、当老百姓拒不搬迁时,没有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者是没有经过法院申请,直接强拆房屋的; 打官司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 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他人的相关合法权益,否则就是无效录音。此外录音在取证过程中还需要一些技巧,比如在录音中需要把相关的背景、主题交代清楚,不能用威胁的语气录制,并且事后要保留录音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七十一条 视听资料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第七十条 人民法院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申请的,应当向证人送达通知书并告知双方当事人。通知书中应当载明证人作证的时间、地点,作证的事项、要求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或者没有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必要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当事人的申请。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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