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省政法委书记管什么 |
释义 | 政法委书记工作职责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自治区、市、区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区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2、组织和指导全区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3、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区政法(综治)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4、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5、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7、定期主持召开政法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例会、“三长”联席会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8、办理市政法委、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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