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跨国离婚案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跨国离婚诉讼中要向法院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原告不能出庭的,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由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二、跨国离婚诉讼中需要哪些材料 1、身份证明; 2、结婚证; 3、护照(外籍人员需要经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4、在华居留证明; 5、民事起诉书; 6、授权委托书; 7、书面意见; 8、相关证据材料。 以上4、5、6项文件:如原告不能到庭,应经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直接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