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资不抵债的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公司资不抵债的话,是不能够申请破产的。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二、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情况,但并非就一定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任何方式清偿债务。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当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可以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申请破产能申请下来吗 如果具备破产条件就可以申请下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二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二、法律是如何定义破产的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作为债务人的企业即使达到破产界限,也不得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的受理: (一)严格审查破产企业是否具备破产资格根据我国《破产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申请或被申请的破产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比如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联营企业、私营企业等,被认为其具备了破产主体资格的,予以受理。 但对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原则上不予受理: 一是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二是取得还债担保,并能够从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 (二)审查破产企业是否达到破产界限破产界限,即破产原因、破产条件,是指法院在何种情况下可宣告债务人破产的状态,也是法院判断是否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标准和理由。 根据《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1条的有关规定,可从以下三方面审查是否已达到破产界限: 一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期限已届满,并经债权人请求清偿; 二是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到期的全部债务而非某项债务不能清偿; 三是债务人对现有的债务在客观上毫无办法,而非主观上不能。 以上三方面的审查,无论是债务人申请。还是债权人申请,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以确认债务人是否达到破产界限,如果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证明,则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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