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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控告和检举之间有什么区别?
释义
    检举与控告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一是行为的主体不同,检举人一般是与违纪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既不是同案人,也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则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或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亲属等。二是行为的目的不同,检举一般是出于义愤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控告一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
    刑事案件,申诉和控告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中,申诉与控告的区别在于以下三点:
    1、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
    2、提出的时间不同。
    3、针对的对象不同。
    但是,刑事诉讼中的申诉和控告的形式都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且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只能提起一次申诉,并且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控告与控诉的区别
    1、定义不同。
    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
    控诉:原意为告诉、申诉、陈诉。指向有关机关或公众陈述受害经过,请求对于加害者做出法律的或舆论的制裁的意思。
    2、享有权利的主体不同。
    申诉是指没有上诉权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的一种诉讼请求。
    3、提出的时间不同。
    申诉是一种补救措施,只发生在判决结果生效以后;控告的目的在于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控告发生在判决以前。
    4、针对的对象不同。
    申诉是事后的补救,申诉的对象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控告是指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控告的对象是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控告与举报的区别,法律规定是什么
    控告举报和报案的区别:1、提出的主体不同。控告通常是由被害人提出,但遇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特使身份的人员有违纪违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举报通常由与案件无关的第三人提出;而报案可以是被害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提出。2、是否知晓具体的犯罪嫌疑人不同。控告和举报已经知晓具体的犯罪嫌疑人,而报案只知晓犯罪事实存在,但是却不知晓犯罪嫌疑人是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通缉在案的;(三)越狱逃跑的;(四)正在被追捕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党组织、党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违法的行为。
    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违法违纪的,哪些人有权检举、控告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中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这一规定包含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检举、控告的主体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或者知道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检举和控告既可以口头形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这样有利于方便群众,也有利于及时纠正不严格执法的行为和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二是,检举、控告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即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出现的不严格执法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三是,接受检举、控告的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这里的行政监察机关,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就是监察委员会。四是,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及时告知检举人、控告人。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的检举、控告,也不能置之不理,应当及时转交有权的机关处理。
    《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刑法》第254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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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2:07